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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范区投资环境集中整治剑指“五霸”

        作者:潘仁良 黄光宇发布时间:2014-08-25 04:59来源:原创
         
            针对当前示范区一些重点工程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影响示范区投资建设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所抬头现象,为迅速拦头打压,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优化投资环境,结合全市公安系统开展的集中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百日会战活动,示范区决定从8月22日起,在辖区内正式启动为期三个月的投资环境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严厉打击恶意阻工、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和“村霸、街霸、市霸、沙霸、路霸”等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中,重点打击非法采挖和垄断砂石料、钢材、砖瓦、混凝土等建材市场、强买强卖建筑材料的行为;强装强卸、强揽工程等强行参工参运的行为;非访阻挠征地拆迁、敲诈勒索、制障阻工、寻衅滋事等妨害项目建设的行为;聚众闹事、煽动群访、策划阻工的行为;偷盗、哄抢施工材料设备的行为;在项目建设道路设卡收费、阻碍施工、阻塞交通的行为;在拟征地告知送达后,抢栽、抢种、抢搭抢建和乱挖滥采、乱搭乱建的行为;不积极履责、充当保护伞、参股分红、强收工程协调费的行为;纵容、支持、包庇、怂恿不法行为导致群体性阻工事件的行为。同时,对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队伍中推诿扯皮、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索拿卡要”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影响经济环境的行为,对影响项目建设环境问题处置不力的行为,也要由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重从快予以处理。旨在通过集中整治,依法从严打击一批相关违法犯罪人员,公开处理一批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拦路虎”,使重点工程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环境进入良性轨道。
            此次专项整治,示范区已于8月22日进行了全面动员,成立了领导机构,组建了由公安、国土、规划建设、检察室、法庭、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齐上手的整治队伍,8月24日组织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进行再研判、再部署,悬挂宣传条幅300多幅,动用宣传车辆3辆,发放整治通告11000张,充分发挥宣传条幅、宣传标语、宣传专栏、宣传车、整治通告和各类媒体、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营造了强势打击的浓厚宣传氛围。示范区公安局在前期掌握一定证据和线索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深入走访群众,搜集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动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深入镇村(社区)、市场、建设工地、砂石料场、重点项目建设业主等地摸排情况,对大要案件将实行专案专办、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