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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bet指定开户网址_365根据什么来封号_365bet线上网投示范区(试验区)特困人员(五保) 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 标题365bet指定开户网址_365根据什么来封号_365bet线上网投示范区(试验区)特困人员(五保) 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 公开日期2019年02月03日00时00分成文日期2019年02月03日
        • 公开目录重要文件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根据民发〔2016〕178号《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陕政办发〔2017〕1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安康市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安政发〔2018〕33号),结合我区实际,为切实做好我区特困人员(五保)救助供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对象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二、认定条件:(《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二章第四条至第九条)。
        (一)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疾人;
        (4)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前款所称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
        (四)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1)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
        (2)60周岁以上或者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4)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三、申请办理程序:
        (一)申请程序。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小组或他人代为提出申请。村(居)委员会要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居民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要主动帮助其申请。
        (二)审核程序。村(居)委会在示范区(试验区)驻村干部组织和配合下,通过入户调查、邻居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生活来源、财产状况、劳动能力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和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核实,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后,群众无异议,报示范区(试验区)社管局民政事务科审批。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审批程序。示范区(试验区)社管局民政事务科全面审查上报的材料和审核意见,100%入户复查核实,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四)发放程序。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直接拨付到供养服务机构。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通过辖区农商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
        (五)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根据市民政局统一规定委托第三方评估。
        (六)终止程序。对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示范区社管局民政事务科核准后,终止救助供养。民政事务科、村(居)委会、驻村干部在工作中发现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及时办理终止救助供养手续。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满16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特困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终止救助供养:
        (1)死亡。被宣告失踪或死亡;
        (2)经过康复治疗恢复劳动能力或者年满16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
        (3)依法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
        (4)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再符合本认定标准的;
        (5)法定义务人具有了履行义务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法定义务人。
        四、救助供养标准;
        当前执行的标准:分散供养每人每年53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5800元。逐年依据省市文件标准适时调整。
        五、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死亡后,丧葬事宜提倡从简,提倡火化,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服务机构办理,每人补助5000元丧葬费,分散供养的由村委会(居委会)或其亲属办理,每人补助4500元丧葬费。丧葬费补助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申请办理。
        方案中其他未尽事宜,尊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17号)和《安康市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安政发〔2018〕33号)执行。

        五保申请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