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9 11:35:30作者: 来源:安康市人大 |
——2018年6月26日在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孝芳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安排,4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法监管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执行法律规定情况;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执法检查组首先集中学习了建筑法及其相关知识,随后实地检查、抽查了3家施工企业和9个建设项目,召开了有建筑五方责任主体、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和市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集中检查后,执法检查组部分成员继续就有关情况进行调研和探讨,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建筑法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建筑法宣传,修订完善配套规章,依法强化执法监管,积极改进服务指导,使全市建筑市场明显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建筑产业实力不断壮大。
(一)推动力度不断加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十余件与实施建筑法相关的意见、规定或办法,涉及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发包等多个方面,使建筑法的规定在实践中得到细化,增强了法律的操作性。先后两次召开全市建筑业发展大会,表彰先进企业,促进了建筑法的贯彻实施。采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建筑法,提高了干部群众特别是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守法意识。
(二)市场秩序明显规范。建立了建筑行业诚信“红黑榜”制度。开展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检测市场专项治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主体,从严给予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限制市场准入等处罚。高新区2015年约谈11家外来监理企业,今年3月又实施了监理报告制度。加强了招投标、发承包管理。设立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交易中心,实现了报建、招标、开标、评标、中标过程公开。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发包方式,在全省率先放开了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政策,率先使用评标专家语音抽取机和专家名单密函打印机,强化了评标定标过程监管。加大了执法监管力度。对施工许可、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程序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012年以来,共依法暂停23家企业招投标资格,将15家违规企业清出安康市场,有力维护了建筑各方主体的权益,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
(三)质量安全稳步提升。明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工程师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人,实行责任单位法人授权、责任人承诺制度,2015年以来已竣工验收工程全部设置了永久性的责任标牌。组织开展住宅建筑质量专项治理、“地条钢”“瘦身钢筋”专项整治、勘察设计质量和商混质量专项检查,开展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加强了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全市建筑安全形势总体平稳。2012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法企业163家,违法项目89个,处以罚款总计106万元,停止了51名从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的执业资格。共创建国家3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3个,省级文明工地75个,市级文明工地290个。南宫山大酒店、安康博物馆两项工程荣获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鲁班奖”,汉江一桥南桥头交通组织工程荣获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陕西安康天一汽车公园重型机械交易市场通过“全国钢结构金奖”核查验收;御公馆2#楼、市高速汽车客运站等10项工程获得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长安杯”。
(四)产业实力显着增强。建筑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初步形成了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中介服务相配套的产业组织体系。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企业由2011年的190家发展到现在的350家,增长84.2%。其中一级施工企业从1家增至15家,居陕南首位,全省第三;二级和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从49家增至164家,其他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企业共计171家。特别是陕西建工十二建司2017年产值突破20亿元,成为我市规模最大的企业。兴科集团已成功在澳大利亚启动项目建设;宏远、长兴等集团公司已在北京、成都等外省市设立分公司。建筑业助推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全市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人数达到24万,占全市农民工总数的34%,居各行业用工首位,收入超过农民工年均收入的30%,已在亚、欧、非三大洲和北京、上海等八个一线城市承担工程。陕建集团投资5亿元的安康首个装配式建筑构件厂已在五里工业园区开工建设。建筑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突出。2012年到2017年,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业总产值从55.27亿元增加到149.23亿元,年均增速22%,是全省平均增速的2倍;建筑业增加值从63.56亿元增加到115.44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连续6年保持在12%以上,已成为继新型材料、富硒食品之后的全市第三大经济支柱产业。
二、贯彻实施建筑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看,建筑法确定的基本制度和规定得到了较好落实,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未批先建现象仍有发生。部分建设单位的建筑法治意识不强,加之项目前期土地、立项、环评、图审、人防、消防等审查核准程序多、耗时长,特别是用地手续办理和消防审查缓慢,为抢在冬春少雨季节开挖土方,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擅自开工。
(二)工程监理作用发挥不够。部分监理企业人员少、技术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主要监理人员在岗时间不足,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合理,不能及时发现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部分监理人员对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建筑幕墙安装、人防工程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把关不严。现场监理人员存在未持证上岗现象。
(三)管理服务工作有待加强。监管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建筑质量安全监督队伍人员少、专业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不高。2017年全市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人员73人,人均监管面积达15.13万平方米,是规定监管面积的3倍以上;缺乏水电安装、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一线执法人员技术装备差,监督手段单一。已竣工项目不能及时验收备案,其中部分项目已拖延一年以上。定额管理工作有待改进,建筑信息价采集、发布不够及时,对市场情况的反映不够灵敏。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建筑法的建议
(一)增强法律宣传实效。突出建筑各方主体负责人、各级领导干部和监督管理人员的建筑法宣传教育,在工程报建时对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建设单位落实法律规定、规范自身行为的自觉性和能力。加强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强化建筑务工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教育。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法律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强化建筑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全面落实五方建设主体责任,尤其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约束。严格审查项目开工条件,严肃查处未批先建问题,从严督察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工程师等关键岗位履职情况。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改革,实现执法监察常态化。研究制定建筑企业和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肃查处违规分包转包、工程挂靠、人证分离等问题,强化市场清出管理。
(三)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对建筑法明文规定之外的施工许可条件,坚决予以清理,对能在事中事后监管的事项,不再纳入施工许可审批把关范围。优化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流程,把压缩审批时间的要求细化到各个环节,督察考核到各环节的主管部门。结合机构改革,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充实监管工作力量。研究设立专门机构,统筹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工程造价机制,健全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和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查询平台。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