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05 16:35:47作者: 周清华来源:紫阳县人大 |
2018年5月28日,紫阳县农林科技局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在紫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并判决其继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违法行为人恢复被毁损的林地植被。
这是《紫阳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经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实施后,检察院依托该办法办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人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的真实写照。
2017年8月,针对群众反映汉江流域非法电捕鱼的情况,县检察院通过调查核实后,向水利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县水利局随即联合辖区派出所开展专项整治,共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8件13人。
2018年4月,紫阳县检察院在审查徐某某销售假药一案中,发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形,随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并向县法院提起全省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年多来,县检察院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6件,针对县城多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建筑垃圾堵塞河道、部分砖厂废气排放不达标、部分药店和村卫生室销售假药、国有财产流失、非法采沙、餐饮食品安全等问题,依法向县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诉前检察建议回复率和采纳率均为100%。
该县检察院还立足生态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切实加大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线索摸排力度,督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恢复非法破坏林地100余亩,整顿非法采矿、采沙场5个,整治非法排污企业4家,整治扬尘污染企业13家,清理非法占用河道3处,敦促清理非法堆放各类建筑、生活垃圾1000余吨。
“县检察院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司法改革后的新情况、新变化和新要求,不断健全监督机制,着力提升监督质量,全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强化行政检察监督,保障了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了依法行政。” 紫阳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审议意见中,对检察院落实《紫阳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