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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2-0345 发布日期 2022-02-28 11:41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康为目标,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突破,扎实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安康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更优、法治服务更实、法治保障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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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康为目标,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突破,扎实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安康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更优、法治服务更实、法治保障更强。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思想武装,推进法治政府提档升级

        1.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均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并将其纳入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邀请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杨建军和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朱继萍为市直部门领导干部及全市550余名政法干警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讲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纳入法治建设考核督察内容,推动全市各层级、各领域全覆盖。

        2.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市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在全省率先制定工作举措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印发《加快推进法治安康建设重点任务清单》,聚焦9项重点工作,提出26项重点任务、53项具体措施,推进法治安康建设走深走实。结合实际出台法治安康、法治社会建设等系列规划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市政府常务会议4次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对10个县市区20个镇开展实地督察,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落实在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出台《安康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制度》等6项制度机制,召开市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将法治建设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3.全力争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以构建“五大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创新研究制定43项指标任务,申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类项目,目前已满分通过省级初审。通过召开推进会、恳谈会,印发《惠企服务手册》等方式,巩固创建工作成效,积极筹备迎接第三方评估和现场答辩等工作。大力支持石泉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形成市县共创格局。

        (二)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监管服务提质增效

        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成市、县两级2343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同步推进“一业一证”等改革措施。建设“安新办”政务服务系统,市级1204项事项“一门办理”,143项事项“全程网办”,500项事项“掌上可办”,75%事项“一窗”分类受理。推行“帮办代办”“跨省通办”服务模式,实现78项业务跨省通办。“建设‘一网一云一平台’打造安康数字化发展新高地”案例,被2021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评为“2021数字政府管理创新奖”。

        5.精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推进的“1+18+N”工作架构,印发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安康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联席会议、《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管理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办法等制度,持续擦亮“营商环境最安康”品牌。加快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告知承诺制,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试点“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办理营业执照“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零费用”,60%的营商执照采用“零材料”的微信办照。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扎实开展清欠工作,市人社局获“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创新推出公共资源交易“六个零”举措,受到省长赵一德同志批示肯定。我市4个单位、8名个人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6.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推进“照后减证”、简化审批,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创新实施以“五窗服务”(政务窗一体运行、网上窗在线可办、自助窗智慧体验、热线窗有求必应、基层窗延伸服务)“四式监管”(联合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三个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组织保障)为重点的“五四三”管理模式获得国务院通报表彰。被省政府确定为社会共治、企业信用风险监管、大数据监管、信用修复等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试点地区。上线运行“安康智慧治理”平台,深化“信用安康”系统建设,开发诚信记录自主上报及联合奖惩系统模块与手机APP“i安康”深度融合的系统模块,实现非现场监管。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扎实开展“两个专项治理”和“双公示”专项行动,引导市场主体和公民讲诚信。

        7.聚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排查整治“顽瘴痼疾”1064个,运用“四种形态”查处干警1316人,完善长效机制1005项,为群众办实事2万余件,“11333”工作法在省教育整顿《简报》及《陕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推广,平安建设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一。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网上网下各类违法犯罪,“四位一体全民反诈”“无忧调解超市”等做法受到群众广泛点赞。加强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统筹抓好特种设备、校园安全、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年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推进法治乡村建设,4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8.持续优化公共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培育形成的防返贫监测帮扶、发展壮大帮扶车间兴产业促就业固成果、“1144”工作法提升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等一批典型做法,相继在全省交流推广,并被《中国乡村振兴》杂志、国家《乡村振兴简报》刊发。严格落实“双减”工作,依法加强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治理,全力推动医保“掌上办”“零距离”模式,大力发展公共文化事业,连续五年入选中国康养城市50强。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成“12348”与“12345”热线归并,顺利完成“法考”安康考区客观题首考,安康市国立公证处挂牌运行,推行“三班法律服务”模式,群众法治获得感日益增强。

        9.全力护好一方青山绿水。严格执行生态环保责任制,持续整治秦岭“五乱”问题,巩固完善四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健全天然林保护和林长制机制,我市环境监测联合比武在陕南片区获得第一名,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持续位居全省前二名,全市没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因为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地方”获省政府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通报表彰。扎实开展蒿坪河流域污染问题综合治理,举一反三排查整治,提高生态修复治理科学性,坚决遏制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

        (三)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政府决策科学民主

        10.高质量推进行政立法。紧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联络员工作制度,在前期立法的基础上,加快我市首部实体性政府规章《安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立法进程,充分发挥政府立法在加强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1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认定指导意见,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对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纠正,做到有案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结合上位法立改废等情形,开展3次专项清理。2021年共审核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审查市直部门及县市区报备规范性文件39件,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设了良好制度环境。

        12.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起草《安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完成政府法律顾问换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对市政府61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治审查,切实做到了依法民主科学决策。

        (四)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3.深化行政执法综合改革。巩固提升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保护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动执法部门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真正实现执法为民。组织全市127个镇(街道)开展权责清单梳理,我市平利县老县镇被确定为陕西省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单位。我市汉阴县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推动镇综合执法改革,被陕西日报头版刊载推广,为全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汉阴方案”,受到省长赵一德同志批示肯定。

        14.加强行政执法机制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开展第二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审评估,对全市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及部分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2021年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被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5个行政执法单位、10名执法人员受到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彰,行政执法工作得到肯定。

        15.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培训6场次,培训1421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完成第一批235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开展强制登报事项清理,取消1项,保留43项,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28项。不断规范行政裁决,形成了《安康市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16项。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组建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对2021年办结的6000余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和集中评查。

        (五)加强制约监督,推进行政行为阳光透明

        16.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全面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率先出台实施细则和“范本”“案例”。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定期对全市51家政府网站和510余家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整改网站建设不规范、内容更新不及时及错误表述等问题。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方面,建立常态会商机制,优化流程、规范标准,未发生行政复议结果纠正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全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陕南片区会在我市召开,为全省提供了遵循和借鉴。政务公开助力“六稳六保”开展等9项工作受到省政府政务公开办肯定。我市汉阴县被命名为“全省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2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

        17.主动接受多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专项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1年,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220件、政协委员提案328件,办结率100%。全面提升12345热线服务能力,建立“社区吹哨、部门报到、两办督查”机制,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市行政审批局在2021年全国政务热线服务质量评估中获评服务群众优秀单位。尊重并维护司法监督,积极履行生效裁判,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

        (六)预防化解矛盾,推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18.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聚焦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非法集资、房地产、电信网络诈骗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和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实施“双解双安”攻坚行动,集中化解重复访和信访积案904件,涉稳风险预警防范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持续达到100%。建立矛盾纠纷“红黄绿”三色清单管理等制度机制,命名表彰首届“十佳调解能手”,推广旬阳“三力联调”模式,培树镇坪“无忧调解超市”品牌,我市在全省建立大调解格局视频推进会议上交流发言,“三力联调”构建“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新格局案例荣获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约18727件,调解成功18565件,调解成功率99.13%,全市矛盾纠纷治安问题调处满意率达98.2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69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三。

        19.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按要求节点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市司法局设立行政复议相关科室3个、明确行政编制9名,落实“一级政府承接、一个窗口对外”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要求,实现“一套流程办案”“一个标准裁判”。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共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96件,有力化解行政纠纷。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第一季度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3.33%,位列全省第一,行政机关败诉率连续三季度呈下降趋势,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6件,无败诉案件。

        (七)突出普治并举,推进学法用法蔚然成风

        20.提升广大公民法治素养。认真总结“七五”普法,我市6个单位和7名个人获评全省先进,3个单位和3名个人荣获全国表彰,“八五”普法规划已经印发实施。始终坚持以普法规划为统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宪法“七进”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进行“双百千场”民法典大宣讲1445场次,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基层化,宪法法律意识进一步植根基层、深入人心。注重基层法治阵地建设,旬阳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经验在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

        21.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紧扣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体系,全年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项学法4次,市政府党组会议专题学法6次,全市领导干部专题学法4次,举办政法大讲堂5期、小讲堂1120余次,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安康市委办公室被表彰为2021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优秀单位。加强法治理论调查研究,8篇法学理论研究和调研成果在“陕西法治论坛”获奖。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取得工作成效的同时,对标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我市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一是行政执法部门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进度不一,公安、税务系统执法规范化程度较高,部分执法部门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上不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还比较欠缺,存在执法过程记录不完整、记录存储不规范的问题。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存在县域差异,县市区工作成效不平衡,存在“上头热、中间温、下边凉”的现象,部分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抓落实力度不够。三是在法治宣传上不够积极,有很多县市区、部门有好的经验做法,但总结凝练程度不高,积极对上汇报不足,法治信息报送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省决策部署,坚持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康。一是压紧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出台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方案,推进《法治安康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康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细则(2021-2025年)》及“八五”普法规划、法治安康建设重点任务清单落实落细。二是高度聚焦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在积极争创全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市的基础上,及早谋划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广泛动员各县市区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安康样板”。三是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制度规范,制定印发《安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安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安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流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机制。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双提升”活动,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规范提升全市依法行政水平。四是用好用活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抓好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问题反馈整改,组织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倒逼各县市区和部门优化政府职能及服务监管方式,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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