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召开会议部署安排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到底什么时候缴费?怎么缴费?政策方面有何变化?安康市医保局城乡居民医保科科长熊晓芳,来为大家解答疑惑。
问: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对象是哪些?
答:医保制度覆盖了除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居民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具体来讲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我市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等。
问:今年的集中缴费期具体是什么时候?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又有什么规定?
答:我们从2022年的9月30日就可以开始缴费了,集中缴费期时间截止到今年的12月20日。缴费后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当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只有特殊人群才可继续缴费参保,同时待遇享受期也将出现变化。
在这里也特别说明一下:2022年是“参保缴费年”,2023年是“待遇享受年”。在集中缴费期,参保人要按照税务部门公布的多种缴费渠道足额缴纳医保费。
问:今年是不是提高了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
答:是的,这个问题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为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逐步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问:2022年的参保缴费政策还有哪些变化?
答:除了缴费标准提高了以外,还几点与往年不同的政策:
第一是明确了新生儿特殊情况下的参保及待遇,即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监护人在其出生之日起 90 天内为其完成了参保缴费,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就可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第二是缴费方式的变化,今年对定额资助的参保人员,按照“实缴费款申报缴费”的方式征收,在集中征缴工作开始前,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将定额资助人员信息传递医保部门,依托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及时更新参保人员信息,对核准身份且享受资助参保的人员进行精准标识,税务部门依此组织征收。
第三是新增参保居民应注意的事项,按照中省要求,今年将新增参保人员的参保前登记工作任务由税务部门调整为由医保经办部门办理。新增参保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或居住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镇(办)、村(社区)三级医保服务网点办理参保登记,并按照税务部门公布的多种缴费渠道足额缴纳医保费。
问:从去年开始,新生儿也须由监护人在90天内完成缴费参保,方可享受医保待遇”,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监护人未能赶在90天内完成缴费参保,还有解决的办法吗?
答:有的,国家在设计政策的时候,就考虑到了一些特殊情况,对于未在孩子出生的90天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在当年内还可以按照特殊人员缴费途径缴费参保,全额交纳350元后,他(她)的医保待遇期是从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问:2022年享受参保资助人员的具体政策有哪些?
答:好的。我们的资助参保分为全额资助和定额资助两种。全额资助覆盖人群为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额资助覆盖人群为: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农村原计划生育家庭(户)等。定额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少于70元。
问:对于大学生有没有什么特殊政策?
答:对于2022年新入学或已入学的大学生,应当统一参加学校(校区)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自缴费完成之日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了。
对于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我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可以延续到当年年底。
问:有些人在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中断参保后,还能不能参加居民医保?
答:可以的。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中断参保后需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职工终止参保手续,再按照要求到新参保地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就可以正常缴费了。待遇享受期从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至12月31日或再次变更日。
问:关于医保退费有哪些规定?
答:参保人成功缴费后,进入待遇享受期的(1月1 日),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参保人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申请终止参保关系并办理个人退费;退费流程为:由缴费人向原缴费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原缴费医保部门终审通过后完成退费工作。
问: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渠道有哪些?
答:缴费渠道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缴费人只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我市税务部门合作金融机构的任一营业网点办理,如:农商银行(柜面、E终端、自动柜员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柜面、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ATM机、网上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TM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柜面、手机银行)。
线上缴费还可在银联云闪付APP、微信(光大云缴费、工行陕西分行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和“陕西税务”“安康税务”微信公众号、陕西医保APP等办理缴费。
缴费人在办理参保缴费业务时,要注意自行核对缴费金额、缴费属地。
缴费凭证可以在与税务合作的商业银行自助设备机打小票,或是手机银行电子回单、电子订单支付凭证、E终端POS小票、《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等均可作为参保缴费依据。缴费(完税)证明可在村(社区)代收客户端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