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我市举行全面消除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新闻发布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消除薄弱村情况。
据了解,2022年,我市坚持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完善保障机制,推进全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显着成效。截至2022年底,安康全市1782个涉改村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收益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2022年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益2.79亿元,预计三年累计分红达2亿元以上。
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动态利益联结、资产经营管理、责任考核、收益分配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村集体经济规范化发展。在全省率先出台《安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全力打造村级财务镇级监管、“银农直连”系统等监管体系,全力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
在全省率先出台全面推行“一人一档”管理,建立村级带头人“选拔、培养、教育、管理、考核”全链条机制,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储备库。1782个集体经济组织、246.96万成员信息全部录入平台管理,颁发股权证书74.84万份。在全省率先出台《安康市支持村级组织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的指导意见(试行)》,积极推行由村级组织作为实施主体,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建设,多途径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加速提升村集体收入。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力争实现2023年底,全面消除农村集体经济年收益10万元以下的村目标任务,不断推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