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安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等要求,决定对《安康市蒿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修编。
市生态环境局(市治蒿办)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对《原规划》进行了修编,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则》要求,现将《安康市蒿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规划(2022-2030年)(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至2月7日(因省市《整改方案》要求3月底完成修编,故公开征集意见时间缩短至1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行政中心3层市蒿坪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
邮政编码:725000
电子邮箱:249174485@qq.com
联系电话:0915-3231616
附件:1.《安康市蒿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规划(2022-2030年)(征求意见稿)》
2.政策解读
安康市蒿坪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意见反馈:https://www.njyfgp.com/Content-2516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