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进一步扛牢责任、认真履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高站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局党组将管党治党与统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2022年召开局党组会议11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干部作风建设等重要工作事宜40余项,向市委、市纪委监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2次。修订完善了30余项等内部管理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使党员干部心有规则、行有规范,形成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的长效机制。坚持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精心组织17项常规统计调查工作,开展18项社情民意调查,加强统计预警监测分析,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安康统计65期,统计专报11期,其中16篇获市政府领导批示。全体党员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防汛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累计志愿服务时长3171小时。
高质量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局党组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抓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警示教育。组织集中学习和专题辅导19次,主题党日1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8场次,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开展研讨交流6次。进一步强化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运用机制,不定期通报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情况,明确7名干部为“学习强国”平台供稿骨干通讯员,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市统计局在全面从严治党、统计专业专项的工作动态、亮点经验,共在学习强国刊登各类信息35篇。汇编了《数说新安康 奋进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康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一书,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的统计参考依据。
高标准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监督执纪“第一形态”予以及时核实处理,按季通报干部请休假及考勤制度执行情况。针对统计核查中发现的统计基础工作、数据质量等问题,约谈县区相关责任人4名。针对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建立提醒机制,通过局内网、QQ微信工作群发布廉洁过节要求,重申纪律规定,确保警钟长鸣。狠抓作风建设,对照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95个,制定落实整改措施116条,并逐条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要求,严格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持续高压零容忍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安康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暂行规定》,进一步夯实党政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作假责任。同时结合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整改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违纪违法企业依规进行处理,对7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依规认定统计失信行为。
高水平建设统计干部队伍
始终把选好用好干部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政治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2022年度,晋升二级调研员1名,三级调研员1名,四级调研员1名,按期转正4名副科级领导,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优秀共产党员3名,积极选送4名作风扎实的干部到巩固衔接帮扶、疫情防控、作风办等关键岗位去“淬火”“墩苗”,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为推进统计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队伍基础。充分运用“三项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和能动性。1名能源统计工作人员被省政府评为陕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2名同志被表彰为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10名科级及以下表现优异、担当尽责的好干部,评定为2021年度考核优秀,3名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公务员被评定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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