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公开数据统计
        主动公开
        288371条
        依申请公开
        100条
        依申请数量
        291条
        依申请办结数量
        224条
        公开信息排行
        • 本月排行
        • 年度排行
        • 市乡村振兴局

          (18)
        • 市政府办

          (16)
        • 市水利局

          (12)
        • 市自然资源局

          (11)
        • 市科技局

          (7)

        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3-0131 发布日期 2023-01-30 14:05
        来源 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
        内容概述 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 分享: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方志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结合市政府办2022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务公开定位,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机制,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依托市方志办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文件和地情书籍等,持续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条。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民互动主渠道作用,用好领导邮箱栏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回应信息咨询、了解社情民意,全年共答复7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和要求,通过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意见、建立会商机制等措施,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2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尚无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机制,遵循“专人审核、专人发布、专人负责”的基本原则,认真筑牢信息审核纠错防线。针对市电子政务办交办反馈的情况,确保第一时间纠正,全年未出现逾期修改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集约化建设要求,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办理,各科室积极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同时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及单位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进行常态化督查,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督促整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全面性、合法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息内容

        年制发件数

        年废止件数

        行有效件数

        0

        0

        0

        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

        0

        第二十条第(六)

        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

        0

        行政强

        0

        第二十条第(八)

        息内容

        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

        行政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内容不够全面;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不高;三是政务信息内容不够充实。2023年,市方志办将按照要求继续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
          二是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提升。第一时间发布方志动态信息,积极回应热点问题。
          三是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办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