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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数据统计
        主动公开
        288371条
        依申请公开
        100条
        依申请数量
        291条
        依申请办结数量
        2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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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安康市信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3-0133 发布日期 2023-01-30 14:25
        来源 安康市信访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信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 分享: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安康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行信访职责、服务大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和信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实、抓细、抓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明确局政办科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机构。重点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部门工作动态、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专题专栏等内容着力推进优化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务活动及政策法规宣传、解读信息公开。2022年,网站累计发布信息533条,其中新闻类信息251条,通知公告7条,财政预算决算1条,政策解读8条,法规文件13条,规划计划4条,媒体关注15条。二是突出重点开展工作。2022年,围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重点,市信访局组织全市上下不断创新活动宣传形式,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5月16日,安康市《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在白天鹅广场举行。市联席会议召集人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59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市、区信访干部200余人参加活动,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三是公开形式多样。积极组织宪法宣传日、主题党日、志愿服务、保密宣传月等活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基层,将《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及扫黑除恶等信息与群众面对面的宣传、讲解,全年累计开展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手册 1000余份,让政务信息公开走进群众、深入人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经研判该2条申请均属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本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申请人沟通解释,引导其通过正确渠道反映表达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公开内容安全准确。二是加强信息公开核查工作。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复查,保证信息及时更新同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2022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序,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信访工作的动态及政策,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维护合法权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及政务新媒体等网络平台管理,优化栏目设置,在网站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专栏,丰富发布内容,提升更新速度。2022年,本局政务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号累计发布信息2065条, 打造安康信访信息传播优质平台,不断加大网络信息公开的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准确把握条例各项规定,及时完善运行管理办法、信息报送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二是增强网上服务水平。结合信访业务工作,在全市信访系统持续开展让群众“最多访一次”活动,进一步扩大网上信访使用率,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2022年全市网上信访系统办理信访事项10463件,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4.74%,办理人民网“领导留言版”111件,“12345”平台留言15件,网站留言12件,均按期答复,及时通过网络回应解决群众关注问题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是存在一些不足:由于信访工作的特殊性,仍存在主动公开信息较少,公开内容较单一的问题等。

          下一步,一是加强学习。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政策,不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水平。二是不断摸索、完善一套符合信访工作实际的政务公开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依可循,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安康市信访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安康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邮政编码:725000,联系电话:0915-3219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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