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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创新“3125”工作法 推广工赈工作见实效

        作者:罗宇博 陈宏维 时间:2023-02-01 09:16 来源:石泉县 【字体:

          石泉县坚持把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的重要手段,创新建立推广以工代赈方式“3125”工作法,充分发挥“赈”的作用,助力群众增收致富。2022年,重点谋划建设了一批便民桥、饮水提升工程、小型污水处理、安置点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工程。结合项目建设需求,从全县农村基础设施领域中挑选67个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项目,积极采用推广以工代赈的方式实施,项目总投资6799.43万元,带动就业群众848人,发放劳务报酬1125.77万元,实现了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
          围绕三级联动,夯实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县镇村三级联动工作体系,统筹抓好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县级抓统筹。在县发改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责任组长、4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以工代赈项目工作组,全面负责项目论证储备、健全制度规范以及强化业务指导等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抓统筹,分管领导抓推进,业务干部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对项目建设开展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服务。二是部门抓指导。由县发改部门牵头指导,从下达的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中挑选超过40%的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分行业、分年度建立县级动态管理项目库,做好项目清单的动态调整,定期调度项目实施进度及劳务报酬发放情况;农业、交通、水利、文旅、林业等行业部门负责全县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的初筛,做好各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申报及实施,落实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技术、安全、质量等工作,确保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顺利实施。三是镇村抓落实。强化项目实施乡镇、村级党组织、村民代表等以工代赈动员安排及政策宣传。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按照村民自愿、乡镇统筹、部门审核的工作模式,由镇党委镇政府、村“两委”干部保障施工外部环境和有效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确保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国家财政资金的15%,其他资金10%的标准,力争全部项目达到15%的发放目标。
          优化一套流程,推动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有规可依。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谋划、组织实施、竣工验收、档案整理等管理制度,先后印发《石泉县以工代赈项目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十二条以工代赈项目前置审查细则》等文件,推动了全县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有章可循。一是项目实施规范化。印发《石泉县关于全面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的通知》,结合《石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从项目谋划、项目清单建立、项目资金计划下达、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劳务报酬、公告公示、资料归档8大环节进行规范,提供了高效便捷的项目实施流程。二是项目资料模板化。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概算表、劳务报酬发放及公示、竣工报告等关键内容模板化,确保推广以工代赈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更加便捷、高效。三是项目调度清单化。制发《石泉县使用财政衔接资金实施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统计表》,定期开展项目调度,督促指导各行业部门按进度推进项目实施,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坚持“进退结合”,每季度收集新增和调出的项目,动态调整项目清单,实现项目管理清单化、规范化。
          开展两级培训,强化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能力。普及推广以工代赈政策知识,深入多部门开展工作指导,积极组织各类岗前技能培训。一是强化部门培训。石泉县采取“组织学习+说明书+实地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牢牢把握国家、省、市以工代赈培训视频会议契机,积极组织召开全县视频会议,为各镇、各行业部门、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专题讲课,宣讲以工代赈业务知识和最新政策要求。整理以工代赈项目的特殊要求、组织实施要点、负面清单等,形成“说明书”印发至各项目实施单位,指导项目单位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实施。发改局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亲赴现场,采取“手把手”教学方式指导项目谋划、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编制、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推动以工代赈政策真落地、见实效。二是组织岗前培训。采取以工代训的方式,结合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和群众就业意愿,有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通过要领讲授、现场演示、“手把手”教学、“老带新”等方式,让务工群众边工作边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实现由“苦力型”向“技术型”转变,拓宽了群众就业渠道,务工群众自身发展能力得到切实增强,有效激发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的主动性。2022年共开展技能实操培训357人次,其中培训易地搬迁群众80人。
          突出五项重点,确保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提质增效。一是重点做实项目前期。按照“村申报、镇审核、县审定”的原则,联合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带动就业等情况进行实地踏勘,确保下达项目质量高、效益好,带动务工人数多,劳务报酬发放足。二是重点开展务工组织。坚持“群众自愿、镇村落实”原则,充分利用镇村公示栏、村组微信群等平台,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及其他农村低收入户为主要对象,按照就近就地原则,优先吸纳受灾情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外出的农村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激发低收入人口内生动力。三是重点审核报酬发放。由县发改局和项目主管单位双牵头,对劳务报酬发放表中务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不定期抽查,同时紧盯劳务报酬发放公示,不定期采取电话、走访、查阅银行流水等形式进行抽查,督促劳务报酬必须按月通过银行卡发放,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四是重点完善监督机制。石泉县建立健全“四大机制”,即常态化监管巡查机制、定期调度机制、重点督导机制、跟踪问效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指导。开通群众反馈渠道,设立监督专线电话,鼓励参与务工的群众和本地受益村民开展工程监督等工作,保证事中事后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五是重点落实验收工作。严格落实项目业主自验、镇级初验和县级部门联合验收相结合的三级验收制度,严格查阅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概算表、劳务报酬发放及公示、竣工报告等工赈资料,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工程质量、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等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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