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孙先生-白河县焰火燃放审批 | ||||
来信人: | 孙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3年01月16日 | 来信编号: | SZXX202301160016 |
信件内容: | 请问现在白河县焰火燃放审批需要有什么条件吗? | ||||
信件回复: | 白河县: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2.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3.燃放作业方案; 4.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规定,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白河县 | ||||
回复时间: | 2023年01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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