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0 10:20:09作者: 来源: |
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是依据市政府在2013年下发的文件,在实施过程中,企业遇到农民工投诉,主管部门即停止企业的招投标,在前几年建筑市场三角债问题突出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情况下,保障推动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兑付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但近两年部分农民工依此文件为契机,借机以上访形式索要工资,主要表现在一是原本属于劳务公司的职责范围内的兑付,他们投诉总承包单位;二是把合同争议的问题强加在企业上,认为是不予兑付,而主管部门处理这些投诉缺少调查研究,方法简单、粗暴,严重影响了市场主体的市场形为。
建议:
一、尽快出台农民工工资实施细则,厘清责任主体,还一个公平的市场;
二、劳动执法还应以事实为依据,认真调查,取得详实证据再进行处理。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汪 海 汉滨代表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