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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大力吸引人才人口若干政策措施(摘要)

        作者:佚名 时间:2021-06-09 17:12 来源: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 【字体:

          一、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紧扣“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和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发展需要,5年内为全市引进和培育500名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健全优秀人才引进激励机制

          每年组织到国家“双一流”高校进行公开招聘,对应聘来安就业人员,按博士15万元、硕士5万元标准给予综合补助奖励,第一年工作期满发放20%、第二年工作期满发放30%、第三年工作期满发放50%。安康籍“双一流”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市域外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年龄在40岁以下、愿意返回安康就业的,经本人申请,可按照“渠道不变、专业对口、职级对等”的原则,调回本市工作。


          三、加大柔性引才和专家工作站扶持力度

          通过柔性引才方式引进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协议,当年在安累计工作90天以上,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报1-10万元柔性引才津贴。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安创业就业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在安自主创业就业的,可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综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高3年。


          五、鼓励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返乡投资兴业

          五年内吸引5000名安康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返乡投资兴业,由投资所在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协调,返乡投资企业可选择入驻各类园区或标准化厂房,入驻标准化厂房可享受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免50%租金、第三年免25%租金的优惠政策,重大项目可加大优惠比例、延长优惠期限。对企业用工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3年社保补贴。


          六、支持既有人才创新创业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技术入股方式参与安康市域内企业协同创新、取得合理收益。


          七、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吸引人才人口回流

          鼓励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新型社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招引和培育劳动密集型企业或新社区工厂,吸纳本地劳动力和贫困人口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八、鼓励发展康养产业聚集人才人口

          鼓励各类企业来安投资康养产业,以安康的生态资源和优质服务聚集人气、吸纳人口。


          九、支持名校名院来安发展

          支持鼓励各类知名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在安设立分校(院)或安康校(院)区,发挥名校名师名医效应,吸引更多人来安就学就医。对优质教育、医疗资源来安兴办各类学校、医院的,均纳入本地教育、医疗机构发展规划,提供相应政策支持,其用地采取政府划拨方式供给。


          十、强化本土人才培育

          实施“百名优秀企业家”培养工程,每年遴选100名优秀企业家,通过外出考察交流、高等院校培训、科研院所研修等方式,开拓企业家视野,提升其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逐步发挥优秀企业家辐射带动作用。


          十一、鼓励到基层就业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方式,每年开发1000个以上街道(镇办)、社区(村)基层社会服务及脱贫攻坚公益专岗,按照不低于本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水平,吸纳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及复退军人就业。  


          十二、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开发

          统筹建设500家左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满足高校毕业生的见习需求。


          十三、放宽人才人口落户条件

          对全日制普通高校、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来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直系亲属和配偶可一并落户。


          十四、做好人才安居保障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来安创业就业并落户,家庭无实际住房的,可按程序申请公租公寓(房);所在地无公租公寓(房)的,可申请享受最长36个月的租房补贴。


          十五、建立健康保障和康养服务绿色通道

          在市属三甲医院开通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配备健康顾问和就医服务联络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先诊疗、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每年为来安创业就业的博士、硕士免费提供一次健康体检。


          十六、提升人才综合服务水平

          对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产业发展实用人才、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大学毕业生等,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


          十七、建立人才奖励制度

          市上设立500万元“安康英才奖”,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奖励。对在安康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重大科研突破、重要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产业发展培育、社会事业领域贡献突出,受到省部级以上认可或表彰的各类人才(团队),给予2—10万元奖励。


          十八、营造良好人才氛围

          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创业经验,营造尊重人才、关爱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在安人才有更多的获得感、自豪感和归属感。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在《安康日报》、市县区政府官方网站和各部门网站开辟人才专栏,聚焦优秀创新创业人才,讲好安康人才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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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张子怡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